Friday, January 18, 2008

布什的抽水马桶条约

Wednesday, November 7, 2007



当国务院法律顾问约翰.贝林格三世在六月六日就“美国和国际法”发表了一个有争议的演说的时候,他提到了布什政府已经“敦促参议院尽快通过一个包括三十五个条约的优先列表;其中包括联合国海洋法条约。”后者定于星期三由参议员投票决定批准与否。在众多有争议的规定中,有一条是关于陆基污染源的规章。这个条约覆盖水体和陆地。但是现在,我们发现布什政府要求参议院通过的一个条约把抽水马桶定义为陆基污染源。不要开玩笑了。



令人惊异,但却是事实:布什政府要参议院批准一个将要引进关于你从你的马桶中冲下什么东西国际调查的条约。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涉及到对于在大加勒比海地区保护和发展海洋业的条约的来自陆地的污染源和活动的污染的草案,连同附加条款”中的第三附加条款。点击这里可以看到全文。



第三附加条款的标题是“家庭废水”。“家庭废水”被定义为“所有来自家庭,商业设施,旅馆设施,化粪池等设施……的排放物。”排放物被定义为包括(1)厕所排放物, (2)洗浴设施、洗手池、厨房和洗衣设备排放物;或者小型工业的排放物,前提是这些排放物的组成和数量符合家庭污水处理系统的条件。



贸易、标准和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的劳伦斯.科根揭示了这个协定中的危险细节;并把它冠以“抽水马桶条约”的名称。同时注明它是一种海洋条约的袖珍法。科根先生说这个草案是十一个“地区海洋”协定之一。它出现在十月一日国务院的“参议院待定条约”列表上。(不是所有的条约都被布什政府敦促通过)。



我们的主流媒体和往常一样在转变时期睡着。事实上白宫举行了关于向参议院提交这个条约的新闻发布会。布什总统的声明是十分具体的。他指出“据估计70%到90%的进入水体的污染是由来自陆地的污染源和活动排出的。”并且,条约的当事人“要求确保家庭污水排放达到具体的排放限制;同时计划防止和减少农业非点(污染)源污染。”布什声明道“美国会按照现有法令和条例权威机构下的草案履行其义务。”换句话说,他认为这样会影响其他的国家地区,不是我们。但是一些激进主义分子和国际组织律师不一定会有相同看法。



布什关于70%到90%进入水体环境的污染是来自陆基污染源和活动的说法是和联合国海洋法协定直接相关的。后者有关于禁止污染来自那些源头的规定。这就是为什么许多观察家得出结论:海洋法条约可以被用作秘密执行未被批准的全球变暖条约的途径。国外的法官和律师可以轻易的把温室气体排放解释为大洋污染的一部分。结果就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协定,他们会下令减少能源使用。



根据国务院提交待定草案的情况以及海洋法条约,可以肯定的是当法律顾问约翰.贝林格三世于九月二十七日在参议院关于联合国海洋法作证的时候,他知道所有的潜在的关于陆基污染源和活动的条例,其中包括抽水马桶。但是他不仅否认联合国海洋法有这些潜在的可能,还说它没有这样的规定。新闻发布会上,他声明这些规定是“劝告性的”,没有实际法律效力。这就是为什么我和《司法观察》的汤姆.费顿要求一份正式的关于他的证词回顾。他显然是误导了参议院。



但是,现在我们发现情况比我们预计的更糟。国务院之前已经提交了另一份具体的清楚的定义抽水马桶作为陆基污染源的条约。这个条约的批准连同联合国海洋法协定的批准将会在理论上引进联合国观察员来评估和处理你抽水马桶的排放物。为什么贝林格没有在他对联合国海洋法协定进行论证的时候提到这些?



看上去贝林格对于他要安抚和留下印象的国际听众要公开和诚实的多。例如,在他六月六日在海牙对一个团体的演说中,他很骄傲的提到他利用它一百七十一人的律师团队把“国际法”“融合”到美国政府的决策过程中。他为总统给德克萨斯州的指令。该指令遵从联合国国际正义法庭的指示给已经判罪的墨西哥杀手另一次听证机会。贝林格把这个顺从的行为称为“一个国际义务。”



参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定于星期三投票决定是否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协定》。这个协定是整个事务的第一位。如果它通过投票,预计有很有可能;多数派领导人,哈里.瑞德会很快把它交至议会投票。



在委员会投票之前,他们会把贝林格召回作为证人从而决定为何他在美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协定的“义务”这个问题上不够公开和诚实。然后,他会被问及,为何他需要一个针对抽水马桶和淋浴设施的条约。如果他声明坚持“国际义务”的必要性, 他和他的条约将在嘲笑中离开听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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